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從家具制作構(gòu)件造法,可以鑒定是什么年代的家具
發(fā)表時間:2016-04-16*瀏覽:2452
從家具制作構(gòu)件造法,可以鑒定是什么年代的家具
鑒定家具的年代,我們可以通過家具的構(gòu)件和造法作出判斷家具的年代早晚。不過僅憑造法判斷不十分可靠,但有一定的參考價值。
家具制作構(gòu)件的鑒定特征主要有以下幾類:
一、搭腦部位:靠背椅和木梳背椅的搭腦中部,有一段高起的,要比同類椅子用直搭腦的晚??勘骋蔚拇钅X與后腿上端格角相交,采用廣式常用的造法。如果系廣造,其時代多較晚。蘇州地區(qū)所造的明式椅子,此處多用挖煙袋鍋榫卯,時代較早;
二、牙條部位:桌幾牙條與束腰一木連做的早于兩木分做的,即“假兩上”的早于“真兩上”的。直牙條,或牙條中部“洼堂肚”輪廓圓婉的,比“洼堂肚”生硬而下線為平直的要早?!巴萏枚恰比绺〉裎鍖氈榧y,則時代更晚。
椅子迎面的牙條如僅一直條,或帶極小的牙頭,為廣式的造法,時代較晚。蘇制明式牙條下的牙頭都較長,或直落到踏腳帳,成為券口牙子,其時代較早;
三、帳子部位:羅鍋帳的彎度小而生硬,無圓婉自然之致的。管腳帳明式都用直帳,清中期以后常用羅鍋帳,至晚期蘇式更為流行。用此來區(qū)分明式和清式是相當(dāng)可靠的;
四、腿足部位:明式家具除直足外,有鼓腿彭牙、三彎腿等向內(nèi)或向外兜轉(zhuǎn)的腿足,線條無不自然流暢,寓遒勁于柔婉之中。至清中期而矯揉造作,作無意義的彎曲,晚期蘇式,每下愈況。其常用的造法是先用大料造成直足,到中部以下削去一段,向內(nèi)驟然彎曲,至馬蹄之上又向外彎出,大自寶座似的大椅,小至案頭幾座,幾無不如此,生硬庸俗,明式樸質(zhì)簡練的風(fēng)格,喪失無遺;
五、牙頭部位:夾頭榫條案的牙頭造得格外寬大,顯得臃腫呆笨的,是清中期以后的造法;
六、卡子花部位:明式卡子花有幾種常見的式樣,如幾套環(huán)、吉祥草、云紋、壽字、方勝、扁圓等,俊俏而疏透,裝飾效果很好。清中期以后,卡子花增大趨繁,有的造成花朵果實,有的造成扁方雕花板塊或鏤空的如意頭,效果反而不佳。根據(jù)卡子花的紋樣,也可以區(qū)分明式和清式,并判斷其大致年代;
七、馬蹄部位:明式和清式的馬蹄,有顯著的區(qū)別,前者向內(nèi)或向外兜轉(zhuǎn),輪廓優(yōu)美勁峭,后者蛻變成長方或正方,往往加上回文雕飾,庸俗而呆板。以此區(qū)別明、清兩式,可謂屢驗不爽。頤和園藏紫檀條桌,全身光素,但據(jù)其方形馬蹄,可以肯定是清中期的制品;
八、屜盤部位:椅凳和床榻屜盤有軟硬兩種。軟屜用棕、藤皮或其他動植物纖維編成,硬屜則用木板造成(一般采用打槽裝板造法),包括近年修理時改裝上去的木板草席貼面硬屜。
埃氏在《中國家具》一書中,誤認(rèn)為貼席硬屜是中國古代座具兩種基本造法之一,這是錯誤的。不過,他認(rèn)為軟屜、硬屜對鑒定家具年代有參考意義,在某種情況下是對的。
由于考究的明及清前期家具,大都是16世紀(jì)至18世紀(jì)初蘇州地區(qū)制作的產(chǎn)品,屜盤多為軟屜,硬屜的只是少數(shù)。因此,如果遇到棕藤編織尚完好的軟屜家具,或早已破損而被改裝成草席貼面的硬屜家具(在邊抹上的穿孔可驗),可以認(rèn)為很可能是蘇州地區(qū)的工藝。
反之,如果遇到屜盤打槽裝板,邊抹上無穿孔,也就是說從來就是硬屜家具,那么就很可能不是蘇州地區(qū)的工藝,而是廣州或其他地區(qū)所造。鑒定家具是什么年代,需要審視其屜盤造法,再結(jié)合觀察所用的木材和制作手法,就可以對其時代和產(chǎn)地作出較好的判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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